七、行业发展
行业本身发展良好,钢贸商又解决了资金问题。有钱赚了那肯定是行业的大发展了。钢贸商想扩大自己的规模,钢厂想提高自己的产能,没钢厂的地方政府想引起钢厂……这又让我想起了前面提到开加油站的故事。
同时这个行业被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原材,炼钢最大的原材料就是铁矿石,由于国家战略上的规划,以及国内自身源材料的质量不够好等诸多因素。当前我国铁矿石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看以下数据: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铁矿石消费国。2012年中国铁矿石消费量10.5亿吨,占世界消费总量的59.4%。中国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 2012年我国进口铁矿石7.4亿吨,进口金额达956亿美元,进口量约占世界贸易量的65.5%,对外依存度近63%。
一面是巨大的进口量,另一面却是耻辱的没有定价权!08年年以前,铁矿石都是通过谈判来确定价格的,国内由几大带头钢厂成立联盟参与谈判,基本上一定就是一年。 但是09年后,就不一年一定了,而是依现货指数来定价,价格随行就市,波动频繁剧烈。
再看抄来的数据:2010年至今,铁矿石价格在600元/吨-1400元/吨波动,最大波幅超过700元/吨,年内最大涨幅超过70%,最大跌幅近40%。
自2003年至今,铁矿石价格从每吨30美元涨至目前的每吨130美元,最高一度达到近每吨200美元,涨幅超过5倍。
近十年来我们在与对外谈判中一直在败退。一直在参与谈判的中钢协处于风口浪尖,而且09年又暴出力拓间谍门事件(详情请自行百度),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尽管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频繁、巨大。但是在中国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市场有一定刚性需求的情况下,这个行业还是可以做的。毕竟高成本,就是售价就是了。
但是谁都明白,危机要来临了。电抗器作用;
我提的想法仅是我个人意愿,当然不可能全按我说的去做,但这些起码应该是大家认可的共识。就好比我们教育每个孩子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要为诚实守信等等,你总不能说要求每个孩子都如此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教都不都了,这完全是两码事。
钢贸商们已经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而且责任还不轻;
银行所要道歉的,何止是钢贸这一个行业。当然我承认他们不可能出一份申明说对某某行业现状负责,但起码他们这种只干锦上添花,从不雪中送碳的行为是为大众所不耻,甚至指责。这期间若有相关人员收受好处(其实闭着眼睛都知道有没有),怎么就不该付法律责任?
钢厂现在自身处于困境之中,多年来行业一直在喊产能过剩,实际上钢厂比谁都更清楚。但大家就是死撑着等别人减产、破产,然后自己存活。这种掩耳盗铃的作法连自己都欺骗不了。比较欣喜的是前几天发表了关于产能过剩的谈话,里面就重点讲到了钢铁,希望这次真能起点作用。
我说该倒倒,该停停就是指针对落后的钢厂。关于地方政府,是说正是很大部分原因就是上面兄第所说,为了GDP,为了税收,为了所谓的就业稳定等原因,一直背后顶着不让钢厂倒闭(而不是说把政府倒了,这话我敢说?)。我只是寄愿于这些地方政府的官员若真的为了行业,为了长远的GDP,甚至说大点,为了中国的经济,我要勇于断腕,不要让钢厂死撑了。
那些为国企造成巨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没被处理?呵呵,呵呵呵~~~~
八、钢贸商的转变
做生意总有起伏,没有哪个行业永远都是高利润,当钢材价格低迷,钢贸商的利润没有以前那么大,甚至有人开始不赚钱或是赔本的时候,他们也在思考是不是可以有别的更好的产业。
由于钢贸商都手握巨额资金,逐步的演变之后,钢贸商把钢材作为依托,做起了资本运作。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高利贷等其它行业。如果仅是自有资金,商业转变那无可厚非,但如果是银行的短期贷款被长投到房地产等行业,那从转变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后来的悲剧。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当程序和规则有漏洞,其中又有利可图之时,转变也是迟早的事情。
九、漏洞和危机
国家有自己的总体规划和考虑,但从我个人角度是认为08底年4万亿的出台是弊大于利的。好比一个运动员受伤了,本应停赛休养,但却给他打了兴奋剂,让他继续比赛,造成的结果只可能是当时引发不知情的观众狂呼,可是时间过后,留给运动员的只可能是更加沉重的伤痛。——个人意见。
之前钢材就有大的下跌,但当时的情况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当救市的兴奋剂打到市场的时候,整个行业各条线上都膨胀了。钢厂再扩产,钢贸商在融更多的资金,银行拿着钱撵着商贸商,更多的大国企也参与了进来,下游需求市场也火了,房子接着盖,高铁一个个上电抗器作用……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之前所说钢厂、钢贸商、银行(影子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看看到底漏洞都在哪?——我相信有很多现在身陷泥潭的银行到现在还没有完全细致的弄明白到底怎么变忽悠了。
开始讲了他们三方合作方式是:
1、钢贸商支付保证金给银行(或影子银行)——银行出全款直接付给钢厂——钢厂发货给银行——入库(银行的名义)——钢贸商销售对应货物之前支付货款给银行——银行让仓库放货。
商业银行一般出的款都是承兑汇票,而影子银行会根据钢贸商的需求付承兑或现金,要知道承兑和现金的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但与此同时钢厂也会因为收款是承兑或是现金的不同,定价也有区别。
2、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钢贸商不满足资金直接付给钢厂,希望自己能有权力支配这些资金,于是自然想起了现货质押,这里面操作需要钢贸商起码有两家公司参与,假设钢贸商有两家公司A和B:
A公司名下有现货存在仓库里,于是B公司申请向影子银行(一般商业银行不做这种业务)支付保证金,影子银行便支付全额给A公司,相当于影子银行全额从A公司买下了这批钢材。等合同到期之后,钢贸商再用B公司将货物赎回。货还是那批货,A公司卖给了影子银行、影子银行再几个月之后卖给B公司,这样一圈就转完了,资金在A公司呆了几个月。这里面的A公司就相当于是钢厂的作用。只是货物已经在仓库里了。
不管是1还是2,要确保这种商业合作模式没有漏洞,起码要涉及以下主体都是按规办事:钢贸商(这当然是个伪命题,他们要是按规矩办,就不会有下文了)、钢厂(钢贸商自己的A公司)、集港的码头、承运的物流单位(路远的不止一个承运单位)、货物入库后长时间存放的仓库、银行(影子银行)自身。
钢厂:一般情况下钢厂的信誉确实是有保证的,而且很多银行也都执行了太小或是产量太低的钢厂,压根就不合作,不出款,表面上是回避了风险。但实际上即使大钢厂,只要发货的时候按照钢贸商的要求,在“货主”一栏里填上的名字是:“某某钢贸商(某某银行)”,这种写法很正常,大家约定这种表达的意思是说由某银行代某个钢贸商订的货,但这里面漏洞不就出来了吗?而且由于银行自身不懂钢材和怕麻烦,根本就不和钢厂联系,只是一味信任钢厂的按时发货,有时候要只要求比如45天(发货30天,运输给15天)后能在仓库见到货就可以了,其余的发货运输根本不管。
至于货主的名称,如果银行有异议,钢贸商也可以说:路上运输各单位都要花钱,如果单位抬头不写上我的,我根本没有权限运输,我没办法给承运单位付钱,那我怎么拉回来?这种要求合情合理啊,谁让你银行想图省事,不用自己的人来处理呢电抗器作用?
码头及承运单位:一般钢贸商都通过很多年的交道,和码头及物流公司都很熟悉,货到码头或是运输时候,需要一个装船清单,沟通一下,把货主名字换下还不容易么?把前面的例子中的括号抹去岂不是轻而易举?甚至有时候船期等不到货一直放在码头,哪天钢贸商要求承运单位出个证明说你证明下我名下有多少多少吨货放你那,你出不出?不出我几万吨的货不找你拉了,出了有风险没?没风险啊,这几万吨货确实是从钢厂拉进来,货主里就写了这家钢贸商,而且他也是一直和我在联系的,至于中间还有更深的东西,我怎么会知道?
仓库:能在钢厂和承运单位上做文章并获利的,那都是高手了,这种都是短平快。而真正大量的问题是出在仓库这里。由于钢材的价值高,一般存个十来万吨的货,即使按每吨4000元计算,那货物也有4个亿了。所以最起码的是你仓库不能把货弄丢了,或是自己把货拉去卖了。由于能做这种仓库的一般都是大国企(也有私人,先不谈),所以大家都认为这是可靠有保障的。而货物入库之后唯一能证明,注意是唯一能证明货主的是谁的,就仓库出具的仓单了。这就好比房子里住的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拥有房产证!而仓库就成了能制作房产证的唯一单位。
仓单都有什么内容?时间、货物的品种,数量、存放的库位和最重要的货主名称和盖章。
仓单谁出?仓库吗?不准确,而是在仓库的工作人员。这里面电抗器作用漏洞就大了去了。
银行(影子银行)自身:银行自己怎么会出问题呢?他们虽然是小白,但这几年也不是没发生过问题,行业不同不懂是正常的,但做人做事的道理是一样的,多年业务做下来,即使是猪也能多少明白一点其中道理吧。但是有时候为了业务量,为了发展,甚至为了个人私利,都选择挣只眼闭中眼,或是心存侥幸,得过且过了。事情发展到后来银行要求加强监管,钢贸商直接理直气壮的吼:你这是要搞死我吗,你还懂不懂怎么玩?
十、钢贸商的资本运作
前面提到了,很多钢贸商把大量的资金投到别的行业。至于去哪了暂先不说了。我们就重点看看钢贸商是如何把钱弄到的。以下的例子可能太过理想化,但我尽量用最少的例子把常见的手法都包含上,有些细节没有交待,欢迎讨论:
该钢贸商拥有A、B公司。经过多年重点经营,这两公司都是信誉良好,经营良好,起码反应在财务报表上非常好看。该钢贸商有关系良好的仓库C。
A公司与钢厂、银行签有三方购货协议。1月初需要从钢厂进货4千吨,单价5000元/吨(设月初估价与月末最终结算都是5千不变),总金额为2千万元。钢厂在北方,发完货之后需要船运至南方C仓库。
钢贸商决定这笔钱申请从银行支付,于是先支付20%保证金即400万到银行,银行出2千万承兑(6个月)到钢厂,钢厂在收款之后陆续发货至码头,这条线先放着。
1月5号,钢贸商找到某国企,要求做一笔现货4千吨的质押,但这批货的当前状态还是期货,钢厂正在发往码头,并且保证这批货最晚在2月15号之前抵达C仓库。同时还提供了钢贸公司与钢厂的合同,来证明该业务的确实存在。于是该国企同意出资(别问我为什么会同意)。于是预收20%保证金,每月1.2%的费用,现金支付,最长周期三个月,货物单价订为4800元/吨(理论角度上这个价格订多少都不重要,只是为了风险控制,一般会订的比原价稍微要低点),总金额1920万。
钢贸商以B公司名义支付384万现金给国企业,该国企收到保证金后支付1920万至A公司。
1月底钢厂发货完毕,钢贸商安排船期往南方仓库C运。船期订在2月4号,货物装船之后,物流公司会出具装船清单和仓位图。如果银行或是国企需要知道的话,钢贸商会将装船清单分别提供给银行和国企。当然在货主一栏里肯定是有区别的,提供给银行的肯定是要明确货主有银行的名字,提供给国企的只要不出现银行的名字就可以了。这还是谨慎的做法,前面说了银行(影子银行)为了图省事,或是不懂,压根就不知道或是不关注什么装船清单。
2月5号,钢贸商拿着装船清单就可以开始卖货了,于是找到多年合用的老客户,将这批货卖给客户,单价5100元,总金额2040万元。约定最晚2月10号上海某码头交货。
至此,该钢贸商共支出784万。自己账上收到现金3960万,并且其中1920万已经在一个月之前就到账了。我之前已经说过,对于这些量大的资金来说,时间绝对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概念。
钱是弄到了,后面是该如何交差的问题了。分轻重缓急,2月10号般到码头,钢贸商通知客户来提货(还是要正常玩,毕竟谁也不会抱着玩一把就死的心态),于是货便没有了。
2月15号银行和国企分别催促钢贸商要验货(或是提供入库清单),钢贸商会告诉银行,货在北方码头集港,一是船期不够好,而是船不好配,干脆等着下个月的4千吨一起集完港可以不用跟别人拼船了。当然这个前提是你之前就想好,中途没有告诉银行已经在运输。一般银行也认可这种说法,毕竟也是合理啊,况且我的承兑是6个月到期的,即使我不管货,你6个月到期之后把钱还给我就成了。当然我也碰到有时候银行可能上级部门开了个风险提醒会需要去验货,那也可以,我们一起去北方码头吧,到了现场码头的人配合一下,说这堆是我的,那堆是我的,那堆也是我的货。有过现场经验的人都知道,除非是下大决心抄标牌,一圈一圈的看,盘了两三天,有时候还得靠吊机,不然你压根看不出来。那银行人的人来也来了,饭也吃了,现场的照片也拍了,差不多了电抗器作用,回去交差吧。
与此同时出资的国企也要货啊,有两种解决办法:一、告诉国企货刚到码头,我就不入库了,现在就把钱还给你,反正是按天收费,大家都不亏。国企也愿意,为啥,对他们来说,周转越快当然越好啊,而且资金回来了,这笔业务结束了。
或者第二种解决办法:手头上的钱都花了,现在不想还。那就去仓库开张仓单喽,告诉国企,货入库了,要不你来点货吧。注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仓库是最清楚货主是谁的单位,如果之前所做的都是打擦边球,口头隐瞒的话。这里仓库出具虚假仓单的一刻,就是明显的欺骗和犯罪了。
我之前说过,能在钢厂、物流途中就能玩文章的打的是短平快,是高高手。但大部的情况还是货物入库之后,钢贸商出具虚假仓单将货物同时抵押给多家国有企业而套取资金。
银行和国企的区别在于,银行一般出具的是承兑,他们坚定的底线是,你只要承兑到期了把钱还给我就行,中间得过且过,这期间一笔基本上是6个月;
国企在监管上要比银行严,后来发展到自己指定仓库或是派监管员现场监管,但如果钢贸商和仓库关系做通了,这根本就不是事。
上面举的例子是最高峰是“一女三嫁”,其实“一女”都算不上,因为最开始只付了少量保证金而订的货。而由于时间差,钢贸商就可以循环利用这种杠杆模式来进行操作了。事情发展到后来,所谓“一女五嫁”,“十嫁”都不是事。
《新闻摘要》为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此举被视为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个重大举措。
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的苗头,至少在5年前便已显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也马不停蹄地出台淘汰落后产能的调控政策。颇为无奈的是,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这些过剩行业却陷入“越调控越过剩”的怪圈。
产能过剩的背后,是各路资本的盲目逐利,以及GDP考核魔咒下地方政府“有形的手”。这两股力量交杂后的能量之大,终于令国务院亲自出马。在此背景之下,我们不妨用更高的视角,选取一个样本,一探行业的产能过剩对整个产业链生态的影响;不妨在为中央治理的决心鼓与呼的同时,直视化解产能过剩可能要经历电抗器作用的阵痛。